利用“高科技”非法偷窺他人?
當心觸犯刑法!
近日
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
(以下簡稱上海松江法院)
對被告人李某(化名)
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一案
依法進行公開宣判
基本案情
經審理查明,自2018年起,被告人李某在工作期間,利用工作場所中他人與個人電腦分離的間隙,私自在他人筆記本電腦中安裝遠程控制軟件,隨即刪除軟件圖標,后通過遠程控制他人筆記本電腦進行錄屏、攝像、瀏覽和下載電腦中的私人文件等操作,非法控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27臺,對他人隱私進行偷窺。
圖源網絡
庭審時,被告人表示,其在合理使用正規合法軟件遠程操作計算機的過程中,萌生了偷窺他人隱私的想法。遂利用工作間隙,私自在他人筆記本電腦中安裝了其他非法軟件遠程控制,偷窺他人電腦中存儲信息,并通過控制攝像頭遠程窺視他人日常生活的實時影像,滿足個人偷窺欲。
后因公安機關查獲了該非法軟件后臺公司,被告人李某非法控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犯罪行為遂案發,公安機關從被告人電腦中搜查到大量他人生活影像及隱私照片等。
法院審理
上海松江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控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告人李某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的量刑情節,當庭認罪態度較好,最終對其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庭后回眸
當下,數字科技浪潮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強大助推,但當浪潮裹挾你我,另一面涌動著的安全風險也日漸顯出。購物平臺的取向狙擊、個人信息的濫采濫用,甚至無處不在的攝像頭……許多人在不覺間被窺伺、竊取著隱私,成為某種意義上的“透明人”。
為維護大眾合法權益,包括人民法院在內的各相關部門一直在努力加強對新興技術及掌握專業技術人員的監管,并加大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
但本案中不同于一般偷窺行為,其隱秘而猖獗的犯罪手段還是令人為之心驚。
在此,法官想警告屏幕前那些“想伸手”“想開眼”的違法犯罪分子,一旦走上歧路就難回頭,盡頭唯有法律的嚴懲,悔恨和宣判時旁聽席上親人們的淚眼。
當然,法官也想提醒每位公民,要強化保護個人信息的意識,數字時代個人信息的泄露帶來的損害后果可能是隱蔽而嚴重的。司法實踐中,我們發現,個人信息被濫用常常造成敲詐勒索、詐騙、拐賣兒童等犯罪行為乘虛而入,對公民名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造成極大隱患。
為保護自己,請牢記:
1.不亂安裝軟件,不亂點擊網址鏈接;
2.注意防毒殺毒,定期數據備份;
3.公共場所注意保護個人電腦及網絡安全,設置電腦密碼,不隨意連接不安全的WiFi甚至網銀交易;
4.有意識地擁抱新知,增強自我保護意識。